桶裝水無“QS”標志 千萬別喝
來源:39健康網
日期:2013年1月28日 14:27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,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標明QS標識及生產許可證編號后方能生產銷售。
記者昨日獲悉,儀隴縣新政鎮一桶裝飲用水經銷點向外銷售無 “QS”標示的桶裝水,經人舉報,被當地工商執法人員逮了一個正著。這家經銷商一共銷售了400桶水獲利2000元。最終,工商部門對其作出了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。
工商部門提醒市民,為確保食品安全,消費者在超市等場所購買各類食品及飲用水時,最好盡量選購已加貼“QS”標志的產品,對于生產銷售無“QS”標志的食品飲料時,市民可撥打12315舉報